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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挖矿”,重罚

下载imtoken官方网站 2023-07-08 05:17:18

案例简述

2019年8月31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镇江市“3.7”特大盗窃电能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进行逮捕。至此,利用“矿机”设备盗窃电力的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300万元以上,已被抓获。在这起案件中,警方查获了3000多台比特币“挖矿”设备。

据悉,2019年3月,国网江苏镇江供电公司通过用电量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分析发现,部分10kV线路用户用电量较大,电表极低,因此怀疑该地区发生了重大窃电事件。违法行为,请报警。经公安机关认真侦查获悉,以蓝某某、王某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在丹徒区镇江新区、新丰、固阳等地租用厂房安装比特币“挖矿”成批设备。窃取电能的违法犯罪行为。

比特币是一种点对点网络借贷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由计算机按照特定算法计算生成。比特币矿机是专门用于开采比特币的机器。近年来,此类盗电案件屡见不鲜。2018年1月29日,安徽省马鞍山市玉山区人民法院对缪某某、周某某盗窃电能一案作出判决。

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马钢能源控制中心31泵站(以下简称“31泵站”)工人苗某到认识了王某某和尹某某,并结识了尹某某。某某签订了书面合同,同意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泵站的电力。苗某某将31号泵站的电接入王某某和尹某某的出租屋,供两人共用的290多台莱特币矿机和王某某一人拥有的10多台。某款矿机正在运行。31号泵站站长周某某在发现苗某某等人擅自通电后,仍让他继续使用偷来的电,并同意李某(单独处理)擅自将31号泵站配电柜内的电线接至江。在某某(另案处理)家中,被盗电运行江家10台以太矿机。随后,王某某在苗某某的帮助下,私自将31号泵站废弃旧泵房的电接入泵站变压器,偷电并提供全部63个蚂蚁S3比特币。矿机运行。经查明,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盗窃的电能分别为19万余元至75万余元。并同意李某(单独办理)擅自将31号泵站配电柜内的电线接至江。在某某(另案处理)家中,被盗电运行江家10台以太矿机。随后,王某某在苗某某的帮助下,私自将31号泵站废弃旧泵房的电接入泵站变压器,偷电并提供全部63个蚂蚁S3比特币。矿机运行。经查明,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盗窃的电能分别为19万余元至75万余元。并同意李某(单独办理)擅自将31号泵站配电柜内的电线接至江。在某某(另案处理)家中,被盗电运行江家10台以太矿机。随后,王某某在苗某某的帮助下,私自将31号泵站废弃旧泵房的电接入泵站变压器,偷电并提供全部63个蚂蚁S3比特币。矿机运行。经查明,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盗窃的电能分别为19万余元至75万余元。在某某(另案处理)家中,被盗电运行江家10台以太矿机。随后,王某某在苗某某的帮助下,私自将31号泵站废弃旧泵房的电接入泵站变压器,偷电并提供全部63个蚂蚁S3比特币。矿机运行。经查明,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盗窃的电能分别为19万余元至75万余元。在某某(另案处理)家中,被盗电运行江家10台以太矿机。随后,王某某在苗某某的帮助下,私自将31号泵站废弃旧泵房的电接入泵站变压器,偷电并提供全部63个蚂蚁S3比特币。矿机运行。经查明,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盗窃的电能分别为19万余元至75万余元。31 泵站到泵站的变压器,偷电并供应了所有 63 个蚂蚁矿机 S3 比特币。矿机运行。经查明,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盗窃的电能分别为19万余元至75万余元。31 泵站到泵站的变压器,偷电并供应了所有 63 个蚂蚁矿机 S3 比特币。矿机运行。经查明,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盗窃的电能分别为19万余元至7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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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手段盗窃他人电力。已构成盗窃罪,因此被判处四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随着比特币交易市场的发展,我国发生了多起盗用电能供应比特币矿机的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影响了全国电力市场的正常运行。本案是典型案例之一。

1.窃取电能供应比特币矿机的行为是定性的

根据《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窃取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罪构成盗窃电。刑法学界主张两种观点:一是认定为盗窃罪,二是认定为贪污罪。在近两年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对盗窃电罪的判决均属盗窃罪。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第264条,只要当事人意图非法占有,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视为盗窃,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被告人苗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王某某合谋私自将31号泵站的电接入出租屋、住宅和变压器,盗取电能价值总额。人民币超过257万元,被数百台矿机使用。他们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窃电能,构成盗窃罪。尹某某与王某某合谋私下将31号泵站的电接入出租屋、住宅和变压器,盗取电能价值257万余元,被数百人使用矿机。他们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窃电能,构成盗窃罪。尹某某与王某某合谋私下将31号泵站的电接入出租屋、住宅和变压器,盗取电能价值257万余元,被数百人使用矿机。他们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窃电能偷电比特币挖矿机被判刑,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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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辩方提出的被告人盗窃罪定性是否不当?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提出,本案王某某盗窃罪认定不当,应定性为掩盖、隐匿犯罪所得罪。在王某某的矿机进入现场之前,盗电的一切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但王某某没有参与,对盗电工作一无所知。被告人尹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尹某某用电是一种法律行为,企业用不完的剩余电量出售是合理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尹某某明知周某某、苗某某为31号泵站工作人员,与其协商电价。王某某与苗某某签订了通过私下交易买卖廉价电力的合同,要知道购买的电是异常电。被告人苗某某知道自己收到的电是从31号泵站偷来的,王某某也知道每度电15毛钱的电价太便宜了。以上足以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是窃电行为,而不是包庇、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因此,被告人共同实施的盗窃罪应列为盗窃罪。所以,

3.偷电的量刑问题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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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矿机窃取的电量很难确定。实践中一般采用分析比特币矿机运行过程及相关电子数据的方法,通过计算比特币矿机的上线时间确定比特币矿机的运行时间,再乘以单位功耗偷电比特币挖矿机被判刑,可以得到每台比特币矿机的实际功耗。电价认证后,作为确定偷电金额的依据。本案当事人盗窃电能总额达257万元以上,其中个人盗电最低19万元,最高盗电75万元。两者都属于盗窃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评论

传统偷电通常从电能计量的基本原理入手,通过改变电压、电能和功率,使电表慢转、停止甚至反转,私自取用供电局电网的电。或给现有的包灯用户。可以通过私人扩容的方式来实现。随着比特币价格的不断上涨,不法分子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惜冒险盗取电能以满足“挖矿”设备的巨大电能需求,从而获取比特币谋利。这种新型比特币矿机窃电具有盗电大、形式隐蔽、犯罪集团化的显着特点。

有效打击此类偷电需要相关电力公司和警方的全力配合:供电公司利用智能管理技术实时监控用电情况,准确捕捉异常用电情况,尤其是偏远隐蔽的城郊、废弃工厂和其他地方。应特别注意;公安部门接到窃电线索后,迅速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展开侦查,扣押犯罪证据。在实践中,仍有相当多的窃电者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刑法,认为自己只需支付电费即可。因此,在预防犯罪方面,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此外,从根本上说,收紧对比特币“挖矿”行业的监管是一个根本性的解决方案。2018年1月,央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征求意见稿)》,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属于“落后生产”范畴技术和设备”。这 ”

孔令义 陈兴华,华北理工大学能源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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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钟晓军:《窃电的法律研究与立法分析》,复旦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

2.彭荣才:《盗窃电能严惩不贷》,载《农村电工》2019年第12期

3.王鑫、田萌等:《基于状态估计的偷电新方法及对策研究》,载《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2016年第23期

4.王秋云:“维护正常用电秩序要大力打击偷电”,载《产业科技论坛》2012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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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闫文藻:《论窃电罪的数额与认定》,苏州大学2016年硕士论文

5.张婷、霍欣,《比特币“挖矿”偷电:再怎么隐瞒也逃不过法律》

6.贾大友,《官方确认!新疆将清理非法电“矿”企业》

7.《打击偷电新罪,河北警方严打扣押6890台比特币矿机》

8.高跃、王云熙《江苏镇江3.7》特大型“矿机”偷电共犯落网

9.缪某某、周某某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万0504行初69号